勞工人權政策

本公司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,保障員工基本人權與相關權益,承諾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、國際公認的勞工道德、以及其它適用的國際公約和相關法令,制定人權政策,持續改善工作條件和勞工福利。
 

一. 禁用童工
      本公司恪遵勞動基準法,不聘僱或不支持僱用未滿十六歲童工之行為。
 

二. 禁止強迫勞動
      尊重員工自由,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。
 

三. 禁止任何形式歧視
      提供平等和公平的工作環境,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視行為。
 

四. 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之權利
      尊重員工的結社自由、集體談判權和和平集會權。
 

五. 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和生活條件,確保員工的安全和健康